首页 关于梁律师 活动中心 联系我们
梁律师说法 经典案例 原创论文 法律范文 精彩辩词 律师作用 刑事法律
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 内容详情

经典案例

微信扫一扫
订阅我们的公众号

专业刑辩律师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发布时间:2021/8/30 8:49:15 阅读: 689次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法律是平常生活中十分重要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繁重而琐碎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不良的后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等。

  1、法律 :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通过后,由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因而,法律的级别是最高的。

  法律一般都称为既定法,如宪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等。

  2、法律解释:

  是对法律中某些条文或文字的解释或限定。这些解释将涉及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做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还有一种司法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解释,用于指导各基层法院的司法工作。

  3、行政法规:

  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这些法规也具有全国通用性,是对法律的补充,在成熟的情况下会被补充进法律,其地位仅次于法律。

  法规多称为条例,也可以是全国性法律的实施细则,如治安处罚条例、专利代理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相当于是各地方的最高权力机构。

  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法规的开头多贯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

  5、规章:

  其制定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规章仅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效。如国家专利局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

Copyrighted @ liangliying
京ICP备19012258号-1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62号步庭商务楼13层
电话:13969370299
传真:0533-3155973
邮箱:35529360@QQ.COM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